老子·道德經_第六十五章-譯文、註釋、評析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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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原文]
古之善為道者,非以明①民,將以愚之②。民之難治,以其智多③。故以智治國,國之賊④;不以智治國,國之福。知此兩者⑤,亦稽式⑥。常知稽式,是謂玄德。玄德深矣,遠矣,與物反矣⑦,然後乃至大順⑧。
[譯文]
古代善於為道的人,不是教導人民知曉智巧偽詐,而是教導人民淳厚樸實。人們之所以難於統治,乃是因為他們使用太多的智巧心機。所以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傢,就必然會危害國傢,不用智巧心機治理國傢,才是國傢的幸福。瞭解這兩種治國方式的差別,就是一個法則,經常瞭解這個法則,就叫做“玄德”。玄德又深又遠,和具體的事物復歸到真樸,然後才能極大地順乎於自然。
[註釋]
1、明民:明,知曉巧詐。明民,意為讓人民知曉巧詐。
2、將以愚之:愚,敦厚、樸實,沒有巧詐之心。不是愚弄、蒙昧。此句意為使老百姓無巧詐之心,敦厚樸實、善良忠厚。
3、智多:智,巧詐、奸詐,而非為智慧、知識。
4、賊:傷害的意思。
5、兩者:指上文“以智治國,國之賊;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