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莊子·馬蹄》譯註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你也會想看的:論武俠打鬥,金庸與古龍筆下的招式誰更最接近實戰?
【題解】
本篇表現瞭莊子反對束縛和羈絆,提倡一切返歸自然的政治主張。
全文可分成三個部分。第一部分至“此亦治天下者之過也”,以“伯樂善治馬”和“陶、匠善治埴、木”為例,寄喻一切從政者治理天下的規矩和辦法,都直接殘害瞭事物的自然和本性。第二部分至“聖人之過也”,對比上古時代一切都具有共同的本性,一切都生成於自然,譴責後代推行所謂仁、義、禮、樂,摧殘瞭人的本性和事物的真情,並直接指出這就是“聖人之過”。餘下為第三部分,繼續以馬為喻,進一步說明一切羈絆都是對自然本性的摧殘,聖人推行的所謂仁義,隻能是鼓勵人們“爭歸於利”。
在莊子的眼裡,當世社會的紛爭動亂都源於所謂聖人的“治”,因而他主張摒棄仁義和禮樂,取消一切束縛和羈絆,讓社會和事物都回到它的自然和本性上去。文章對於仁義、禮樂的虛偽性、蒙蔽性揭露是深刻的,但追慕上古社會的原始狀態則極不可取,“無為自化”的政治主張也是消極的,回避現實的。
【原文】
馬,蹄可以踐霜雪,毛可以禦風寒,齕草飲水①,翹足而陸②,此馬之真性也。雖有義臺路寢③,無所用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