呂氏春秋·季冬紀第十二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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○季冬
一曰:季冬之月,日在婺女,昏婁中,旦氐中。其日壬癸,其帝顓頊,其神玄冥,其蟲介,其音羽,律中大呂,其數六,其味咸,其臭朽,其祀行,祭先腎。
雁北鄉,鵲始巢,雉雊雞乳,天子居玄堂右個,乘玄駱,駕鐵驪,載玄旗,衣黑衣,服玄玉,食黍與彘,其器宏以弇。命有司大儺,旁磔,出土牛,以送寒氣。
征鳥厲疾,乃畢行山川之祀,及帝之大臣、天地之神祇。
是月也,命漁師始漁,天子親往,乃嘗魚,先薦寢廟。冰方盛,水澤復,命取冰。冰已入,令告民出五種。命司農計耦耕事,修耒耜,具田器。命樂師大合吹而罷。乃命四監收秩薪柴,以供寢廟及百祀之薪燎。
是月也,日窮於次,月窮於紀,星回於天。數將幾終,歲將更始。專於農民,無有所使。天子乃與卿大夫飭國典,論時令,以待來歲之宜。乃命太史次諸侯之列,賦之犠牲,以供皇天上帝社稷之享。乃命同姓之國,供寢廟之芻豢;令宰歷卿大夫至於庶民土田之數,而賦之犠牲,以供山林名川之祀。凡在天下九州之民者,無不咸獻其力,以供皇天上帝社稷寢廟山林名川之祀。
行之是令,此謂一終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