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左傳·僖公二十五年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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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】二十有五年春王正月,丙午,衛侯燬滅邢。夏四月癸酉,衛侯燬卒。宋蕩伯姬來逆婦。宋殺其大夫。秋,楚人圍陳,納頓子於頓。葬衛文公。冬十有二月癸亥,公會衛子、莒慶盟於洮。
【傳】二十五年春,衛人伐邢,二禮從國子巡城,掖以赴外,殺之。正月丙午,衛侯燬滅邢,同姓也,故名。禮至為銘曰:“餘掖殺國子,莫餘敢止。”
秦伯師於河上,將納王。狐偃言於晉侯曰:“求諸侯,莫如勤王。諸侯信之,且大義也。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,今為可矣。”使卜偃卜之,曰:“吉。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。”公曰:“吾不堪也。”對曰:“周禮未改。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”公曰:“筮之。”筮之,遇《大有》ⅵⅰ之《睽》ⅵⅷ,曰:“吉。遇‘公用享於天子’之卦也。戰克而王饗,吉孰大焉,且是卦也,天為澤以當日,天子降心以逆公,不亦可乎?《大有》去《睽》而復,亦其所也。”晉侯辭秦師而下。三月甲辰,次於陽樊。右師圍溫,左師逆王。夏四月丁巳,王入於王城,取大叔於溫,殺之於隰城。
戊午,晉侯朝王,王饗醴,命之宥。請隧,弗許,曰:“王章也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惡也。”與之陽樊、溫、原、欑茅之田。晉於是
【傳】二十五年春,衛人伐邢,二禮從國子巡城,掖以赴外,殺之。正月丙午,衛侯燬滅邢,同姓也,故名。禮至為銘曰:“餘掖殺國子,莫餘敢止。”
秦伯師於河上,將納王。狐偃言於晉侯曰:“求諸侯,莫如勤王。諸侯信之,且大義也。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,今為可矣。”使卜偃卜之,曰:“吉。遇黃帝戰於阪泉之兆。”公曰:“吾不堪也。”對曰:“周禮未改。今之王,古之帝也。”公曰:“筮之。”筮之,遇《大有》ⅵⅰ之《睽》ⅵⅷ,曰:“吉。遇‘公用享於天子’之卦也。戰克而王饗,吉孰大焉,且是卦也,天為澤以當日,天子降心以逆公,不亦可乎?《大有》去《睽》而復,亦其所也。”晉侯辭秦師而下。三月甲辰,次於陽樊。右師圍溫,左師逆王。夏四月丁巳,王入於王城,取大叔於溫,殺之於隰城。
戊午,晉侯朝王,王饗醴,命之宥。請隧,弗許,曰:“王章也。未有代德而有二王,亦叔父之所惡也。”與之陽樊、溫、原、欑茅之田。晉於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