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宋時期的中央制度和科舉制度
文章分類:歷史故事
你也會想看的:論武俠打鬥,金庸與古龍筆下的招式誰更最接近實戰?
中央制度
宋朝的政治體制大體沿襲唐朝的政治制度。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長官擔任,而是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。又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,通稱執政,與宰相合稱“宰執”。宋朝的相權大幅萎縮,僅負責行政職能。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,掌文武大權。又設鹽鐵、戶部、度支三司,主管財政大權,號稱計省。這樣三司、宰執、樞密使三權互相制衡,因此削弱瞭相權,加強瞭皇權。宋朝還在禦史臺之外增設諫院和置諫官,這些都是監察機構,負責彈劾等事宜。經過這番改革,而皇帝便可以總攬大權。
為瞭加強中央集權,防止將領奪權。建隆二年三月,宋太祖削去瞭都點檢這個重要的禁軍職位。同年七月,宋太祖通過杯酒釋兵權解除瞭武官的軍權,禁軍的領導機構改為殿前司和侍衛司,分別由殿前都指揮使、步軍都指揮使和馬軍都指揮使統領。但是,三帥無發兵之權。宋朝在中央設立樞密院來負責軍務。樞密院直接對皇帝負責,其他任何官員都不得過問。而樞密院雖能發兵,卻不能直接統軍,這樣就導致瞭統兵權與調兵權的分離。同時,宋朝經常更換統兵將領,以 防止軍隊中出現個人勢力。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謂“強幹弱枝”“守內虛外”。宋朝的軍隊分為四種,即禁軍、廂軍、鄉兵、藩兵。禁軍是中央軍,也是宋朝軍隊的主力。廂軍是各州的鎮兵,由地方長官控制。鄉兵則是按機關抽調的壯丁。藩兵是防守在邊境的非漢民族軍隊。
宋朝的政治體制大體沿襲唐朝的政治制度。但宰相不再由三省長官擔任,而是另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為宰相。又增設參知政事為副相,通稱執政,與宰相合稱“宰執”。宋朝的相權大幅萎縮,僅負責行政職能。中書門下與樞密院合稱二府,掌文武大權。又設鹽鐵、戶部、度支三司,主管財政大權,號稱計省。這樣三司、宰執、樞密使三權互相制衡,因此削弱瞭相權,加強瞭皇權。宋朝還在禦史臺之外增設諫院和置諫官,這些都是監察機構,負責彈劾等事宜。經過這番改革,而皇帝便可以總攬大權。
為瞭加強中央集權,防止將領奪權。建隆二年三月,宋太祖削去瞭都點檢這個重要的禁軍職位。同年七月,宋太祖通過杯酒釋兵權解除瞭武官的軍權,禁軍的領導機構改為殿前司和侍衛司,分別由殿前都指揮使、步軍都指揮使和馬軍都指揮使統領。但是,三帥無發兵之權。宋朝在中央設立樞密院來負責軍務。樞密院直接對皇帝負責,其他任何官員都不得過問。而樞密院雖能發兵,卻不能直接統軍,這樣就導致瞭統兵權與調兵權的分離。同時,宋朝經常更換統兵將領,以 防止軍隊中出現個人勢力。宋朝的兵力部署可謂“強幹弱枝”“守內虛外”。宋朝的軍隊分為四種,即禁軍、廂軍、鄉兵、藩兵。禁軍是中央軍,也是宋朝軍隊的主力。廂軍是各州的鎮兵,由地方長官控制。鄉兵則是按機關抽調的壯丁。藩兵是防守在邊境的非漢民族軍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