史記 卷一百一十九 循吏列傳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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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隱案:謂本法循理之吏也。
太史公曰:法令所以導民也,刑罰所以禁奸也。文武不備,良民懼然身修者,官未曾亂也。奉職循理,亦可以為治,何必威嚴哉?
孫叔敖者,①楚之處士也。虞丘相進之於楚莊王,以自代也。三月為楚相,施教導民,上下和合,世俗盛美,政緩禁止,吏無奸邪,盜賊不起。秋冬則勸民山采,春夏以水,②各得其所便,民皆樂其生。
註①正義說苑雲:“孫叔敖為令尹,一國吏民皆來賀。有一老父衣麤衣,冠白冠,後來,吊曰:‘有身貴而驕人者,民亡之;位已高而擅權者,君惡之;祿已厚而 不知足者,患處之。’叔敖再拜,敬受命,願聞餘教。父曰:‘位已高而意益下,官益大而心益小,祿已厚而慎不取。君謹守此三者,足以治楚。’”註②集解徐廣 曰:“乘多水時而出材竹。”
莊王以為幣輕,更以小為大,百姓不便,皆去其業。市令言之相曰:“市亂,民莫安其處,次行不定。”相曰:“如此幾何頃乎?”市令曰:“三月頃。”相曰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