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公羊傳·莊公四年
文章分類:古代典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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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四年,春王二月,夫人薑氏饗齊侯於祝丘。
二、三月,紀伯姬卒。
三、夏,齊侯、陳侯、鄭伯遇於垂。
四、紀侯大去其國。
大去者何?滅也。孰滅之?齊滅之。曷為不言齊滅之?為襄公諱也。春秋為賢諱。何賢乎襄公?復讎也。何讎爾?遠祖也。哀公亨乎周,紀侯譖之。以襄公之為於此焉者,事祖禰之心盡矣。盡者何?襄公將復讎乎紀,卜之曰:“師喪分焉。寡人死之,不為不吉也。”遠祖者幾世乎?九世矣。九世猶可以復讎乎?雖百世可也。傢亦可乎?曰:不可。國何以可?國君一體也;先君之恥猶今君之恥也,今君之恥猶先君之恥也。國君何以為一體?國君以國為體,諸侯世,故國君為一體也。今紀無罪,此非怒與?曰:非也。古者有明天子,則紀侯必誅,必無紀者。紀侯之不誅,至今有紀者,猶無明天子也。古者諸侯必有會聚之事,相朝聘之道,號辭必稱先君以相接,然則齊、紀無說焉,不可以並立乎天下。故將去紀侯者,不得不去紀也。有明天子,則襄公得為若行乎?曰:不得也。不得則襄公曷為為之?上無天子,下無方伯,緣恩疾者可也。
五、六月乙醜,齊侯葬紀伯姬。